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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金融机具行业投资;金融和商业活动中现金(钞票、硬币、电子货币、票据)流通所需的支付、检测、账务管理设备和机具的研发、设计、生产及技术开发、咨询、服务、转让;接受金融机构委托,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服务、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服务、从事金融知识流程外包服务;银行专用设备的租赁;货物进出口;技术进出口、代理进出口;劳务派遣(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7年11月01日)。(“1、未经有关部门批准,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;2、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;3、不得发放贷款;4、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;5、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”;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,开展经营活动;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;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 [详细介绍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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